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公司宁波华翔临港研发中心及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汽车吊租赁采购公告
2025-04-231.1项目名称: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公司宁波华翔临港研发中心及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汽车吊租赁采购
1.2项目编号:202(登录后查看)
1.3采购人: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汽车吊租赁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
包名称 |
数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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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 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三公司宁波华翔临港研发中心及汽车电子生产基地项目工程汽车吊租赁采购 | 6000 | 小时 | 无 | 元 | 按采购方要求及时供货 | (登录后查看) | |
备注 |
01:拟成交供应商数量:1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基本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能够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资质要求: /
(3)财务要求: 提供2022-2024年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近6个月完税证明资料
(4)业绩要求: 提供不少于3个近三年同类采购事项业绩合同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6)其他要求: 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实缴资本不低于注册资本的10%(企查查实缴截图或天眼查实缴截图或会计事务所实缴报告加盖公章),且为正常在业的合法经营组织,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项目。其他证明文件:供应商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汽车吊年检报告及汽车吊操作员证书等证明文件皆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被列入新兴公司IV级供应商和新兴公司供应商黑(灰)名单管理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4月23日 18时00分到2025年04月26日 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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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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