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矸石山矸石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24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矸石山矸石处置项目采购公告
1、永贵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新田煤矿矸石山矸石处置项目需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完成,针对该项目进行公开谈判采购,特邀请不特定单位前来参加谈判。
2、项目名称:新田煤矿矸石山矸石处置项目
2、项目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
3、项目内容:新田煤矿矸石外运,预计需处理矸石20万吨左右(具体数量据实结算,如实际数量低或高于预估数量的,成交人不得提出异议或索赔)。
项目内容 |
煤矿至矸石集中堆放场地里程(公里) |
服务期 |
最高投标限价 (元/吨) |
备注 |
新田煤矿矸石外运 |
36 |
以矿方通知,实际拉运为准 |
27 |
|
注:响应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运输的税费、装载费、油费、过桥、过路、保险费、人工工资、保险等以及可能发生的风险等全部费用的总和。 |
4、响应人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无审计报告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成立不满三个月的公司,提供已有月份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新成立的公司不满一个月的可以不提供);
4.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4.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响应人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响应人取消其响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格式自拟)
4.7响应人需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8响应人需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税务机关认定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转包、分包。
4.10本项目不允许被河南能源集团公司、贵州豫能投资有限公司及新田煤矿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5、响应人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须提供的材料及采购文件售价:
5.1时间:2025年04月24日09点至2025年04月28日10点00分。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