仪征市众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区供热管网项目的招标公告
2025-04-24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供热管网项目已由江苏省仪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仪开行审备[2024]7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仪征市众瑞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其他国有1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开发区供热管网项目(国民路支线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自大新线与国民路交叉口接出,至新圩河西侧东区人民医院附近 2.1.2 工程规模:从科研二路与国民路交叉口东侧已建DN400管道接出一根DN400管道,向西沿国民路北侧敷设至新圩河前变径为DN300管道(其中途径云谷附近预留DN80支管接口),继续向西敷设至南北向无名小路后变径为DN150管道,最终向西敷设至仪征人民医院东侧附近。DN400管道长2291米,DN300管道长310米,DN150管道长311米。支线一:从史福特大道西侧约280m左右,在本次新建DN400管道上接出一根DN300管道向南沿现场小路向南敷设至风日厂附近。DN300管道长895米。支线二:在闽泰大道西侧500米国民路的DN400管道上接出一根DN150管道,向南沿未来规划厂区道路敷设至仪征高新技术创业园附近。DN150管道长567米。 2.1.3 合同估算价:3087.97 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5月22日,竣工日期:2025年07月20日 2.1.5其他: 2.2 招标范围:南京苏夏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计的开发区供热管网项目(国民路支线工程)施工图纸(编号为2024046-200号)图纸中的全部内容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能够从事热力管道(GB2)施工内容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满足以下要求: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1、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 3.3.1 投标人近3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为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应提供由劳动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3.3.2 投标人没有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失信行为被招投标监管机构在等指定媒介上公示并在公示期限内; 3.3.3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3.3.4 本工程设置以下可选条件作为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04月01日以来承担过类似工程,类似工程认定标准:投标项目负责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的热力管道工程(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业绩应提供以下证明资料:1、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中标或成交)文件;2、合同;3、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证明材料;4、其他证明资料(如有)。依法承发包的交易结果文件包括中标通知书、直接发包通知书(或备案表)和成交通知书等;依法可以不进行招标的项目,可以提供业主单位或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有关中标文件。业绩时间认定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证明资料中涉及评标的相关数据不一致的,以数额较小的为准;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担的类似业绩证明资料中所注明的项目负责人名称应与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名称一致,如有变更,应附项目负责人变更备案资料。 投标人应如实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上述证明材料,以证实其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要求。 3.6 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的要求:实行资格预审的,在资格审查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时,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格审查结果为不合格。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网站予以公示。 | |
四、招标文件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04月24日至2025年04月29日; | |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其他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5月15日09时30分00秒。 |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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