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金山院区超声科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4-24

项目概况

受福建省立医院委托,对[350001]FJLQ[GK]2024050-1、金山院区超声科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金山院区超声科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的潜在投标人按项目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5月14日14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001]FJLQ[GK]2024050-1

项目名称:金山院区超声科超声诊断仪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200,000.00元

采购包1(超声诊断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超声诊断仪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2,6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采购包2(超声诊断仪):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600,000.00元

投标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2-1

A02320500-医用超声波仪器及设备

超声诊断仪

1(套)

详见招标文件

2,600,000.00

工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采购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若有)。。

采购包2: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①投标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③投标货物若属于中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范围内的,则应取得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若有)。。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4-23至2025-04-29,(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登录后查看)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5-05-14 14:30:00(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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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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