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台湾工业园”一期厂房(6#、9#、10#)及附属工程竣工结算审计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25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北院A楼负二楼热水热交换机房设备更新 

预算金额:61.1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1.1万元  

采购需求:

北院A楼生活热水热交换机设备陈旧,年久锈蚀,储水罐多次破损维修,周边管道锈蚀,已经构成安全隐患,亟须对设备进行更新,本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所有设备的采购、安装及调试,具体数量及技术要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2.投标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有关部门登记证明文件

3.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签署或盖章整套完整投标文件)的除外)

4.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参与投标(签署或盖章整套完整投标文件)的除外)

5.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缴费证明(新成立公司自成立日期开始、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的除外)

6.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或2023年度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

7.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8.投标供应商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9.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是,格式见附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本项目标的所属行业:工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工业: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投标供应商【建筑机电安装工程(2015新标准)二级】(含)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2及以上资质】;所投核心产品的设备厂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制造】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资质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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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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