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泽办公楼低区局部改造项目全过程跟踪及决算审计招标公告
2025-04-251.1项目概况:供应商对丽泽办公楼低区局部改造项目进行全过程跟踪审计、结算及竣工决算审计服务。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3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5万元人民币(含税),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供应商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对于已完成“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复印件。
2.2 供应商能够开具满足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证明材料可以为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税务局网站“税务登记及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的截图或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对后退还纳税人留存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
2.3 供应商应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具备建筑工程全过程跟踪及结算、决算审计的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2.4 供应商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询价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类似工程造价咨询项目是指:总投资不低于700万元的建筑工程(不限于装修)造价咨询业绩。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5.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处于破产状态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6)财产被重组、查封、扣押的;
(7)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8)在最近五年内参与的采购活动中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9)供应商在与电信运营商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提供产品(服务)在电信运营商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11)法律法规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询价资格。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标包)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询价应答。
2.6 本次询价接受联合体。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价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项目合同与联合体牵头方签订并结算审计服务费用。
3. 询价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2025年04月25日9时00分至2025年04月3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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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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