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区域供水通汇线(洪港水厂至海门青西河二号桥)改造工程施工三标段(资格后审)招标公告
2025-04-252.1工程地点:洪泽区境内;
2.2工程规模:江苏洪泽湖建工集团及江苏洪泽湖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控股、参股的公司工程项目。
2.3招标范围:承担业主工程质量控制中心的职能,按规范要求进行质量控制,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原材料及半成品施工质量进行抽检试验,对工程实体的质量进行现场检测质量抽检,完成相关试验检测工作;组织对质量通病进行防治;对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内、外业指导。
项目涉及的所有建筑材料质量检测,检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土建材料类、水电材料类、保温材料类、道路类、建筑节能类、桩基检测、室内环境、门窗性能、装饰装修、幕墙检测、化学分析类、主体结构类、建筑安全防护用品类等一切功能性检测。
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不仅限此):
2.3.1对本项目进行质量跟踪检测,主要为工程原材料、混合料、标准试验、实体质量等进行抽查复核检测。试验检测的项目、数量、要求与时间等检测计划,由发包人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情况进行安排。
2.3.2对施工单位的工地试验室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试验仪器检定及运转、试验人员到位情况、试验标准的应用、标准试验的批复、检测频率是否达到要求等。规范施工、监理单位对外委试验的取样、封存、送样、报告管理等环节。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外委试验。
2.3.3及时向发包人报告试验检测中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研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对工程质量缺陷、质量事故进行检测、报告。在有关方面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中,提供真实、全面的试验数据、证据或信息,参与必要的试验检测工作。
2.3.4配合发包人日常检查及交竣工验收试验检测工作。在项目实施期间,检测承包人要根据发包人工作安排,确保在接到发包人工作安排后1小时之内到达现场进行检测、检查,并保证随行管理人员用车。
2.3.5根据发包人的要求,对指定项目进行专项抽检。
2.4检测周期: 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12月底;暂定59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如因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项目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处罚,自处罚之日起一年内发包人不接受其投标;
3.3企业近三年以来未发生经有关部门鉴定的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和廉政问题;
3.4在本标段区域范围内已承担本项目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试验检测单位或与其有资产关联或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包括施工、监理单位现场检测机构母体试验室)单位均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相应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或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检测资质证书及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资质证书载明许可检测范围须包含以下几类:①见证类;②专项检测类(需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钢结构检测、建筑节能工程检测);③备案类(需具备室内环境检测、市政工程检测、建筑水电检测、墙体屋面材料、饰面材料、防水材料、门窗);
3.6投标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建设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
3.7授权委托人及项目负责人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2024年10月01日以来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3.8投标人近2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4月25日至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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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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