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F、G座消防报警主机及火灾报警系统各点位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比选公告

2025-04-25

一、采购条件

受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F、G座消防报警主机及火灾报警系统各点位设备采购项目采用比选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项目名称: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F、G座消防报警主机及火灾报警系统各点位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编号:YXZB

3.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南省直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

4.采购范围:报警主机整套设备(原有所有设备加CRT图形显示装置),包含所需设备的供货、运输、保险、装卸、安装、检测、调试、试运行、验收交付、培训、技术支持、软件升级、售后保修及相关伴随服务等;

5.质量要求:合格;

6.工期:30日历天;

7.质保期:2年;

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果供应商为经销商,必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提供投标产品生产企业的营业执照资料;制造商参加投标的,不得就本项目另行授权经销商;

3.2项目经理资格:施工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提供项目经理2024年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相关内容查询。】及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相关内容查询。】,限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4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比选采购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成交;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自行做出承诺、声明,格式自拟);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比选【提供声明函】;

3.6本次不接受联合体。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5年04月26日至2025年05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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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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