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嘉明电厂2025-2028年工业垃圾处置服务招标公告

2025-04-25
工程项目名称: 嘉明电厂2025-2028年工业垃圾处置服务

 

 

项目概况: 嘉明电厂拟委托合格应答人处理包装废弃物及其它废弃物(废弃木材、废塑料、橡胶碎屑、废碎布等)、保温材料、废吸附剂(活性碳)等,3年预计量共为195吨。每次工业垃圾处理服务均通过双方签订的《采购订单》完成,最终数量以实际过磅重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项目所在地: 广东省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发布媒介: (登录后查看)

 

 

 

标段信息

 

1. 嘉明电厂2025-2028年工业垃圾处置服务 标段

 

标段(包)编号: CGP-25-

 

 

发标日期: 2025年04月25日

 

 

主要技术规格: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3年或者结算金额达到合同封顶总价之日止,以先到为准。

 

 

交货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1.资格要求:【应答人须是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1)应答人为企业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2)应答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和总公司合法授权书。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只可一家参与应答,同时参与应答视为应答无效;(3)应答人为事业单位的,应答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资质要求:(1)应答人应具有2份文件材料:a.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b.类似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或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或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2)应答人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表或排污登记回执。3. 业绩要求:1)应答人在近3年(2022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个工业垃圾处理服务业绩。2)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3)业绩认定时间:以合同双方盖章页签字日期为准,签字日期不同的以距离截标日期最近的时间为准。4.须成立时间满1年(含1年)以上(提供世界或者国内首创产品的企业、市场无类似可替代产品的企业、或现有供应商因自身业务调整成立的全资/控股的子公司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5年04月25日 至 2025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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