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新安县人民医院内科楼六楼(南楼)提升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5

一、招标条件

受新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新安县人民医院内科楼六楼(南楼)提升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安县人民医院内科楼六楼(南楼)提升改造项目

2、代理机构编号:NJ(登录后查看)

3、资金来源及招标控制价:自筹资金,招标控制价为:1190000.00元。

4、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内容为新安县人民医院内科楼六楼(南楼)提升改造项等。

5、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工期:50日历天

7、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8、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执行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10、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1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面向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采购[2021]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供应商,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在中标后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

(4)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注:本项目为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04月25日至2025年04月30日,每天上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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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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