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扬子津“绿腰带”配套道路综合整治提升项目施工采购招标公告

2025-04-25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拟建设1个3千吨级食用油临时泊位、1个1.5万吨级散货临时泊位,并通过新建临时栈桥与后方厂区相连接。2个泊位考虑利用趸船设施,1.5万吨级散货泊位趸船主尺度为138m×20m(长×宽,下同),3千吨级食用油泊位的趸船主尺度为70m×12.6m。1.5万吨级散货泊位东、西两侧各布置1座10m×10m的系缆墩,系缆墩顶标高为5.50m。

2.2 招标范围及内容

本次招标为本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等前期报批专题编制项目,共设1个标段,即JJLS-GK标段,招标内容主要是:

(1)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及编制报告所需的调查、踏勘、测量、资料收集等;

(2)工可报批所需的相关专题研究及完成相关报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水文测验、地质勘察、地形测量、通航安全评估报告、航道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安全条件论证(安全预评价报告)、社会稳定评价、职业安全卫生评价、涉河建设方案、防洪影响评价等工作(专题研究项目根据招标人要求按项目实际需要调整,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根据项目进度,按招标人要求分批及时提交有关专题研究成果;

(4)各阶段需报批的专题报告汇总后分批次形成完整的文件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并取得相应批复(备案、核准、行政内部会议纪要等形式)通过文件;

(5)根据招标人要求及工程建设需要及时提供必要配合服务,协助发包人进行成果送审、报批直至最终取得批复文件。

2.3服务周期

①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

②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测量、水文测验成果报告;

③各项专题研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稿完成后7个日历天内提交满足工可申报要求的专题报告,同时应满足各审批部门的进度要求;

④工可及相关专题报告通过部门审批、岸线获得相关部门的审批的时间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满足项目实施条件的工可报告及所有相关专题报告并取得相应主管部门审批意见(意见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批复、备案证、核准意见、行政部门内部会议纪要等所有具有法律效力的批复形式)。

招标人有权对上述计划进行调整,投标人应遵照执行,所发生的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

(2)独立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运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

投标人2020年1月1日以来(以交/竣工时间为准)完成过一个新建1万吨级及以上码头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

注:①一个备案或核准项目计一个业绩若业绩为备案制项目,业绩时间则以码头岸线批复时间为投标报表中竣工时间码头岸线批复时间一致;若业绩为核准项目,业绩时间则以核准批复时间为准投标报表中竣工时间核准批复时间)。

②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复印件、项目核准批复(若为备案项目则提供备案证及岸线批复)。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具有水运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出具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具体要求如下:

a、社保缴纳证明材料需含缴费起止时间、缴费单位、缴费人员姓名并由社保机构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社保机构官网上打印件与线下的盖章件具有同等效力,缴费单位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投标人下属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缴纳的社保视为本单位)。

b、投标人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为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中,任意连续3个月(例如:若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则投标当月至投标当月开始往前5个月指2025年1月至2025年5月,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时间段应为2025年1月~2025年3月或2025年2月~2025年4月或2025年3月~2025年5月)。

c、若存在以下2类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

②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企业,社会保险由事业单位缴纳的;

针对上述①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退休证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无需缴纳社保情况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提供返聘合同扫描件(社保缴费证明无需再出具),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针对上述②情况,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拟委任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所在事业单位或其上级主管单位、国资委、人社部门、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等单位出具的身份证明文件扫描件,并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其身份所在事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保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扫描件,所提供证明材料不完整或无法证明其委托的的上述人员的身份来源的,投标将被否决。

3.4信誉要求:

投标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专业:咨询服务类单位,后同)评定中被评为C或以上级别;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交通江苏”网站公布的“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5年5月21日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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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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