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2024年明湾公寓消防管网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272.1 | 项目概况:2024年明湾公寓消防管网改造项目,建设规模为6.5千米,明湾公寓项目由于地基沉降使用年限已久等原因,现有室外原有地埋球墨铸铁消防管道出现老化、破损、渗漏等问题,影响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为确保消防安全,需对室外地埋消防管道进行改造。本项目不含国家及天津市限制类、淘汰类、禁止投资的项目、工艺和设备;不含核准类项目;不含国家明令淘汰的设备。管线长度约6.5km,总投资额590万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登录后查看)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2024年明湾公寓消防管网改造项目,招标范围:2024年明湾公寓消防管网改造项目,明湾公寓项目总用地面积183,77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140,098平方米(含3号楼和7号楼),本次消防管网改造报建总规模6.5千米。包括公寓楼10栋、配套公建4栋、配套用房2栋,地下换热站2间,红号变电室2个,地上门岗2个,消控室2间,弱电机房2间,微型消防站1间、一个临时停车场。主要内容为:室外消火栓管网系统改造、 室外自动喷淋管网系统改造、 室内入户消防管网系统改造、 破路破地面及破人行道及恢复等全部施工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451.0412万元。 |
2.4 | 计划工期要求:2025年06月01日 至 2025年08月29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并具有投标资格,且为本单位职工,可由正项目经理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投标人提供任命书及承诺书;(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且为本单位职工,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其他人员应按照津建筑〔2018〕489号、津建筑〔2012〕141号、津建筑〔2012〕1091号和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6)社保证明:需提供本项目所配人员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近3个月连续缴费的社保缴费证明是指自资格审查申请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算起,往前推3个月,不间断,每个月都缴纳了社会保险。社保缴费证明应由社保部门开具或从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社保证明中参保单位应与申请人名称一致,参保单位为申请人分公司的,视同为参保单位名称与申请人名称一致);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进行项目关注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5.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04月27日 至 2025年05月06日。 |
5.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5月06日16时00分。 |
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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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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