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氯碱、精化厂技术室分析仪器及配件采购公告

2025-04-27

一、项目名称: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合成氨、氯碱、精化厂技术室分析仪器及配件采购二、报价范围及要求1、报价范围: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分析仪器及配件 详见公告附件:询比文件 1  
2、报价要求:(1)报价人必须要求认真填报价格和上传响应文件(包含资格证明、报价文件、技术等相关文件)。(2)价格:为到需方仓库价(含运费等),供方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一票制结算。(3)实际供货数量以需方实际需求量为准,即按需方通知供货。3、评审办法:综合评议法4、交货期:报价人自报最短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到采购人采购订单后,按自报最短交货期将货送到指定仓库。5、交货地点:(登录后查看)6、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需方收到供方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45天付合同总金额90%货款,余款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需方一次性付清,承兑汇票结算。7、运输方式、运输费用(含保险费)承担:供方以合理方式运输,运输费用(含保险费)由供方承担。供方保证运输已完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并承担由于违反规定要求的全部法律责任。8、违约责任:成交单位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9、 货物质保期:供方对其所供货物的质保期为投用后 12 个月,报价人也可自报更长质保期。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1、报价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报价响应文件中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报价人2021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家类似产品业绩;报价人须在报价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体现货物名称、规格型号、合同签订时间等相关内容的合同复印件作为业绩证明材料。3、报价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4、报价人未被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中。(此项报价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报价;否则,其报价无效。6、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资格。7、报价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11:00前(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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