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范围、内容
1、项目简介﹑内容: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西区分公司2025年报废物资(含报废固定资产、维修拆下的废旧材料)已完成报废审批,拟委托具有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置。2、废旧物资停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山维修抢险队、越秀维修抢险队、广州市燃气供水大厦。
二、资格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资质要求:具有《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登记证明》。
3、响应人必须具有《废旧金属收购业备案书》且没有被注明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项目要求:
见附件2《服务内容》。
四、项目报价原则
1、报价标的:西区分公司待处置物资包含报废固定资产、维修拆下的废旧材料(详见附件2)。该项目报价包含但不限于下列费用:报废物资回收费用、处置费用、运输费用、税费、搬运费用等。
2、按照附件1报价函格式报价。本项目以固定总价形式报价,不随物价水平以及政策变化等因素的变化而调整,并且对应物资分别报价,仅报固定总价为无效报价。
3、本项目询价人设有拦标价,开启报价前拦标总价不公布。
五、成交及合同签订
1、询价人组织评委开启密封报价后开启拦标价,然后对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2、经评审,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资格条件”,报价最高且不低于拦标价的合格报价响应人推荐为首选成交候选人,报价次高者且不低于拦标价的报价人为第二成交候选人。
3、如果两家或以上的合格报价响应人的报价相同且为最高报价,则摇珠决定首选成交候选人。
4、若全部报价人均低于拦标价且不接受拦标价,则本次询价失败。
5、成交结果由发包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6、成交人应及时到发包人处领取《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是签订合同的依据和组成部分。
7、成交人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30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合同格式见附件3),询价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合同经发包人审核盖章后实施。
8、成交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缴纳处理费后的三天内完成废旧物资的回收清运。
9、成交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的,发包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有权将成交人资格转给第二成交候选人。
六、发包人将不承担报价人准备报价文件和递交报价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报价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七、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5年5月8日9时30分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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