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包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测风塔采购及安装招标公告
2025-04-28一、 招标条件
华电集团新能源产业相关项目华电(包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测风塔采购及安装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包头)清洁能源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达茂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
2.2项目规模:
(1)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建设风光电100万千瓦,其中风电70万千瓦、光伏30万千瓦,配套建设电化学储能规模15万千瓦/60万千瓦时(15%,4h)。风光电发电量20%上网,80%自用。本项目首期建设60套2000Nm'/h碱液电解槽,年产绿氢5万吨。
(2)内蒙古华电乌拉特前旗47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规划建设3.7万Nm3/h的制氢站,占地面积约200亩,年产量约1.81万吨,建设47万千瓦新能源,其中风电35万千瓦,光伏12万千瓦。年发电量约12.81亿千瓦时,制氢年用电量10.15亿千瓦时,配置18.5万标方储氢设备(制氢能力的5小时)。
2.3招标采购项目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测风塔安装及开始测风数据采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工业、民用设施建筑及安装-测风塔采购及安装(CHDTDZ046/16-QT-67801):为全面掌握内蒙古华电达茂旗首期100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内蒙古华电乌拉特前旗47万千瓦风光制氢项目风电场区域内的风能资源分布、垂直风切变情况,拟在风电场址内各设立6座测风塔,每个测风塔高度为160米,并进行为期一年的风资源数据采集工作(包括不限于征地等相关费用并考虑二次搬运费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8.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3项不低于140米高度的测风塔安装及数据采集业绩。(业绩支撑性材料: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往来发票、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04-28 11:26到2025-05-08 16:00。
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手机:1371781502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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