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财富中心配备医疗体验仪招标公告

2025-04-28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委托,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财富中心配备医疗体验仪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大同市分公司财富中心配备医疗体验仪

2.2 招标编号:0632-2544H9(登录后查看)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 招标范围:为大同市邮政分公司财富中心配备医疗体验仪3台设备

2.5 供 货 期:7天内配送到收货地址

2.6 质 保 期: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投标人经营范围须包含具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信誉,具有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

3.4 投标人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5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3.6 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山西省分公司、大同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包括期限及区域)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与分包。

3.8 本项目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交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函(授权函必须加盖制造商公章);出现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同时参与应答的,只接受制造商的应答;同一制造商同时授权两家或以上代理商参与响应的,相关响应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登录后查看)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5月8日,每日09:0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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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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