容西片区临时商业项目概念设计咨询服务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291. 采购项目简介
1.1 采购项目名称:容西片区临时商业项目概念设计咨询服务
1.2 采购人:中国雄安集团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 采购项目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5 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雄安新区容西片区RX03-03-03地块,北临容西片区一期安置房项目,南邻云溪公园,东邻集中商业,西邻龙泉河风情街。项目总用地面积20577㎡。拟建设业态为购物、餐饮、超市等,其他面积指标以最终审定的设计方案为准。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项目定位及方案设计理念、概念,项目范围内的概念设计,落实8类图及城市风貌要求,主要含规划图、平面图、鸟瞰图、整体环境、人视图、单体设计、第五立面、天际线、多媒体文件等,专项设计应包含规划条件复核表、规划分析图、平面设计、景观专项、人防专项、消防专项、无障碍设计、泛光照明、交通影响评价、儿童友好专项,具体详见设计咨询任务书。
2.2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3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 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单位进场,具体服务期限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2.5 服务地点:雄安新区容西片区。
2.6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成果文件满足国家、行业、河北省及雄安新区的技术标准,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其中高要求的规定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最低要求:满足以下①②③④项中其中一项即可:
①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④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设计事务所甲级资质。
(2)财务要求: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若2022年后成立,提供成立至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且包括财务审计报告签字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无需提供审计报告附注。若2023年后成立,无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最低要求:近五年(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项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业绩(须含概念方案或方案设计)。
注:①设计业绩包括单独的设计合同业绩或勘察设计合同、工程总承包合同及其他合同中包含供应商承担公共建筑项目设计任务的业绩,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要求。
②公共建筑:参照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 50352-2019“2.0.3 公共建筑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公共建筑一般包括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通信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形:①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内的;②近1年内(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为准,处罚日期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准);③以弄虚作假方式骗取中标被给予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的;④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的(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查询的“信用中国”网站“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为准);⑤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围标、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上述①~④条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处罚及处罚期限为准,未列明处罚期限的视同不在处罚期内。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1名,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证书注册单位与供应商单位一致)。
温馨提示: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要求:①2022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电子证书,原有纸质证书失效。②一级注册建筑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一致。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各供应商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证明材料要求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6要求。
(6)其他要求: / 。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与上述单位为同一个法定代表人;
(6)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7)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的供应商;
(8)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9)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0)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或被列入拖欠工资“失信主体”且在公示期内(以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当日“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为准);
(12)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3)在近三年内(从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14)在雄安新区范围内,因涉嫌串通投标被立案调查,尚未调查结束的;
(15)在本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中存在串通、弄虚作假、行贿等行为;
(16)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或失信联合惩戒被执行人且在有效期的;
(17)其他:根据《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暂行办法》雄安公服发[2022]84号文,被雄安新区相关部门列入河北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在限制投标期内的供应商;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3 本次采购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
3.4各供应商可以对 / 标段提出参加询比采购活动,最多允许成交 / (具体数量)个标段。
3.5其他要求: / 。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询比采购活动的单位,请于2025年4月29日15时00分00秒至2025年5月13日09时29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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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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