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建设集团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QCDTJ-2项目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2025-04-30
1.采购条件

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集团”)已承接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QCDTJ-2项目,授权湖北交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路面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现对本项目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编制服务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二期路面路线起于蕲春县株林镇陈应垅村附近,与已建的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西段对接,设株林枢纽互通与麻阳高速公路相连,起点桩号K24+700。路线向东跨株林河,走刘河镇北侧,设刘河互通与S406相接,过许观塆设蕲春东服务区,跨狮子河后,在狮子镇东侧设狮子互通与S402相接,经胡家岩隧道进入张塝镇,于张塝镇西侧设张塝互通与S205相接,向东走大同镇西侧,设大同互通与S205相接,跨檀林河后至檀林镇,止于檀林镇碾下村樟树湾(鄂皖省界),与太湖至蕲春高速公路安徽段对接,终点桩号K74+327.303,路线全长 49.571km。

2.2 采购范围及服务单位数量

本次采购范围为编制安全技术评价报告,成果质量达到相关行政部门认可,并完成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等所有工作,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如下:

合同包

合同包主要工作内容

备注

1合同包

蕲春至太湖高速公路蕲春东段QCDTJ-2项目大同互通连接段平交S205(K12+000)、张塝互通连接段平交S205(K21+100)、刘河互通连接段平交S406(K7+000)涉路施工安全技术评价报告编制服务

 

2.3 工期要求

计划服务开始日期为:2025年5月(具体开始服务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为湖北交投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1。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登录后查看)3.5 供应商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建设集团供应商评价相关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且可以降低履约担保的缴纳比例。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人将被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不得在建设集团及其子(分)公司范围内承接任何业务。

(1)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供应商资格;

(2)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骗取中标,包括以他人名义投标;

(3)在采购活动中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评审专家串通,影响采购活动公平竞争;

(4)向采购人有关当事人、评审专家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被查实的;

(5)供应商或为其服务的供应商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造成网络舆论、农民工聚众讨薪、越级上访、恶意举报、恶意诉讼、阻碍施工现场正常施工等,或以非法手段、渠道获取证据材料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和投诉,给公司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在规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签订合同后不履行合同造成项目经理部严重损失的;

(7)擅自变更或者终止合同;

(8)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或者将成交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9)成交供应商违反采购合同(文件)约定,将成交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或者分包人将项目再次分包;

(10)交付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对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11)其他违反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或因其行为严重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提供服务部分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申请者,请于2025年5月1 日10 时至2025年5月3日1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询比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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