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招标编号: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集中开发管理平台驻场运维人天服务采购。
二、项目简介
招标人通过本次招标采购相应的桌面及网络驻场运维服务,根据要求对招标人的集中开发管理平台进行架构优化、维护及配置,工作内容包括:完成虚拟桌面迁移或其他批量辅助工作,对基础环境诸如宿主机、园区网络设备、负载均衡设备进行维护和巡检;配合行内负责人进行平台的运行保障和技术支持工作。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经批复。
三、合格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投标人近三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六大国有银行及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至少有1个(含)以上同类运维服务成功案例(提供案例合同/协议,案例合同/协议内至少包含“桌面运维”、“桌面虚拟化运维”、“网络运维”三项中任意一项相关内容)。注:六大国有银行指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邮储银行;12家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指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发银行、兴业银行、平安银行、浙商银行、恒丰银行、渤海银行。
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清晰;如2024年财报未经审计,则提供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近6个月内任一期依法纳税和近6个月内任一期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其中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证明材料中“税种”内容需与前述缴纳要求相关)。
5) 截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6)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重大事故,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的页面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7) 投标人和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近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含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高级检索”“案由”“刑事案由”内选择“贪污贿赂罪”的查询结果截图为准(查询结果无行贿犯罪记录)。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3年内(从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函)。
9)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提供承诺函)。
10) 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11) 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其提供的货物及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分支机构,母公司与分支机构/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
13) 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14) 截至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投标人未被列入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禁入名单。
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投标产品的基本资格要求,须提供有效证明文件进行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
愿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派代表于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时,下午13:00~16:30时提交以下资料的电子扫描件以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捌佰元人民币(RMB800.00),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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