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兰州中石油润滑油添加剂有限公司抗磨防锈添加剂AH32NA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0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商水油库油气回收装置采购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河南销售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商水油库需将扫仓气接入油气回收装置进行油气回收处理,油库原油气回收装置技术规格不满足要求,先需在原来油气回收地基基础上更换一套油气回收装置,油气处理量300立方每小时,采用吸附法+吸收法,物料编码 A32010501000036,具体要求见第五章供货要求。本项目估算金额207万元(含13%增值税)。

2.2最高限价:207万元(含13%增值税),明细详见公告附件3《油气回收设备配件明细表》。

2.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交货。

2.4交货地点:中国石油河南销售公司商水油库。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6质保期:5年。

2.7 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需求,按技术规格书要求执行或优于技术规格书执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招标或采购执行过程中,国家或行业出具新的标准,投标产品应自动更新适应最新标准,即如在招标过程中,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招标人有权按最新要求澄清,对招标标准更新完善;如招标结果已形成或销售公司所属企业已签订合同开始执行,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新的标准和要求,投标人应免费无条件主动更新设备技术质量标准,以符合当期国家或行业要求)。

2.8技术要求:投标产品的技术指标和配置要求须完全符合技术规格书全部条款,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2.9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自然人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3.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独立法人分公司参加需提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扫描件,并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投标时执行分公司的资质、业绩、财务、信誉及其他文件 )。法人单位和其分公司只能一个参与投标;

(2)投标人应为油气回收设备生产商。不接受贸易商、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须具备防爆电气设备安装、修理资格资质(业务范围:油气回收),防爆电机电机外壳防护等级IP65,防爆等级Exd Ⅱ BT4。

3.2.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产状况良好,不允许出现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并、转状态,须提供2023年度或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有效的财务报告(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3.2.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 2021年 4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同类项目业绩至少 3 个,并提供相应合同及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验收合格资料。

3.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评委现场查询);

(3)开标当日投标人未被河南销售分公司限制准入或列入黑名单;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或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不得被纳入集团公司“三商”黑名单,以公示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投标截止日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三商”黑名单的认定详见公告附件2;

(5)投标人应承诺未因质量问题被中石油所属销售企业停止采购资格、停止付款、列入黑名单、解除合同等处理,如果中标后招标人发现与承诺不符,有权解除合同(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投标人须出具承诺书,格式自拟)。

3.4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2)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暂停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达到8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半年;失信积分达到9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一年;失信积分达到10分时,暂停失信行为人投标资格两年。

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记分继续执行。

取消投标资格:失信积分超过10分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投标资格三年。列入股份公司“三商”黑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 05月 08 日至2025年05月 14 日 23时 59分前(北京时间),购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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