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2025至2027年供热运维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09一、 招标条件
华电龙口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改工程(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2025至2027年供热运维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龙口发电有限公司供热分公司,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招标采购项目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港街道金沙路32号
2.2 项目规模:龙口市西城区51座换热站,高温热水管网100.18公里,二级管网251公里,实际供暖面积约384万平方米,服务用户3.6万余户。
2.3 招标采购项目工期:2025年6月1日至2027年5月31日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生产运营-华电龙口公司供热分公司2025至2027年供热运维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财务状况: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应提供近三年主要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9.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对外运行服务的市政供热企业,或具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10.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至少3项供热委托运行业绩或有关业绩包含“供热委托运行或供热检修维护”内容,且单项合同至少有一份合同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的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字盖章页、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质量验收证明,或与投标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全部或阶段付款)等可以用于证明的材料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05-09 15:00到2025-05-16 17:00。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