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副井提升机房工程项目公告
2025-05-10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济宁市金桥煤矿,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金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副井提升机房工程
2.2 项目编号:JNNY-GC-
2.3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245日历天(2025年12月31日前须具备机电设备安装条件)。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金桥煤矿安全技术改造项目副井提升机房工程,建筑面积为777.8㎡,建筑高度为20.7m;采用CFG桩复合地基处理,共247根,条形基础,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屋面为钢结构,其未尽事宜详见图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独立法人。
3.2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4 2015年1月1日起至今,投标人必须具有类似工程(提升机房、井口房及煤矿生产系统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业绩。
3.5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同时具有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必须在本企业注册),且不得有在建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含已中标的待建工程),投标文件所报项目班子成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工作人员(提供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3.6 2024年1月1日起至今未因环保扬尘治理获上级主管部门通报。
3.7 最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不得有因农民工资引起的法律纠纷事件,并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
3.8 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本项目招标期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9 未被暂停或取消济宁市范围内及济宁能源发展集团内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文件下载时间:2025年5月10日-2025年5月30日9时
5.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标包),售后不退。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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