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污水及罐区VOCS废气专项环保治理工程新增10KV开闭所高压电缆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13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县

一  招标条件

本污水及罐区VOCS废气专项环保治理工程新增10KV开闭所高压电缆采购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新疆庆华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工程电缆单根路径总长度4×1500米,4×1350米,总长11400米,电缆敷设整体地埋,终端接头4组,采用电缆井电缆延伸地表做接头连接处理,终端接头分接箱由电缆厂家提供国产一线以上或国网合作企业满足相关标准规范的优质产品。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范围:新增10KV开闭所高压电缆采购,电缆的名称、型号规格ZR-YJY22-8.7/15-3×240。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生产技术和生产能力。

2.投标人应具有国网公司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不超过五年的与所招标型号相同或相近的电力电缆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中电缆的截面不得小于本次招标电缆的截面,报告应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出具。拥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的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需提供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力电缆)》及明细,明细中需体现所投产品的规格型号。

4.投标人应设计、制造和销售过铜芯电缆的产品,且使用条件应与本工程相类似或较规定的条件更严格。近三年累计至少有3000km的10kV及以上电缆产品运行业绩,且至少有一项单根电缆长度不少于1000米的设计制造和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近三年指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下同),有35kV的电缆产品生产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复印件)。

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6.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财务报表)。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发布媒介

获取时间:从2025年5月13日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2025年5月19日20:00时。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3日10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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