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滁河清流河航道(省界双窑—汊河港)养护工程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14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滁河清流河航道(省界双窑—汊河港)养护工程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51500元;

最高限价:551500元;响应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接受采购人委托开展项目前期工作,办理相关建设手续,参与本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的施工许可证等)、接受采购人安排履行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组织协调、安全生产监督及协调施工现场各方关系等。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满(具体以实际建设期为准,本工程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采购人均不再增加监理费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若中小企业对此有质疑,可按以下渠道递交质疑:①以书面材料递交至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处;②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中进行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在本单位注册的住建部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交通运输部水运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4.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①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

③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④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的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具体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见“信用中国”查询的严重失信行为类别及判定依据)的。

⑤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

⑥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

⑦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单位和个人。

5.供应商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条信誉要求①-⑦项情形之一的,接受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查询或承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 年 5 月14日至2025年 5月26 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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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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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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