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二期食堂服务项目公告

2025-05-14

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二期食堂服务 标段三:冷冻货类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47-2560SCCZV062/0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二期食堂服务 标段三:冷冻货类的招标人为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整体项目规模:

宝石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将对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二期食堂服务 标段三:冷冻货类进行统一公开招标,最终由中标单位统一配送,招标人将与中标单位签订年度框架协议。具体采购规模以实际情况为准。

用餐规模:

(1)职工食堂全年每天早、中、晚餐。

(2)每日用餐人数约为:早餐500人、中餐1300人、晚餐接待桌餐及盒饭服务。

(3)供应菜品:每日早餐15品种、中餐25品种。

2.2 招标内容与范围:

(1)招标人计划对员工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冷冻货类)进行招标。通过本次招标,将选取符合要求的投标人(按照综合评分从高到低选取得分第一的投标人)作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签订具体的《采购合同》。

(2)招标人对签署《采购合同》的中标单位的实际采购量不作任何保证,每一批次供货的具体数量、种类及交货时间以招标人向中标单位下达的书面《采购计划订单》为准,中标单位不得因实际采购数量的调整而向招标人提出索赔。

(3)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充分考虑项目现场所在地地理位置及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报价,对同一产品不允许二次报价或选择性报价。

2.3服务期限:

(1)招标有效期3年,2025年6月1日至2028年5月31日。合同一年一签,每次合同截止前三个月为观察期,观察期内由招标人书面确认本合同是否继续签订;否则,招标人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而不承担任何责任,中标人未书面确认视为合同立即解除。

年度服务期满后,如招标人主体变更,招标人将在合同到期前1个月通知中标人,招标人的下年度合同不再续签且不视为招标人违约。变更后的主体是否与中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签署后续合同,由变更后主体自行决定。

2.4交货日期:招标人下达《采购计划订单》后次日交货。

2.5交货地点:北京市昌平区回南北路68号北京积水潭医院(回龙观院区)住院部西楼餐厅。

2.6质量要求:必须符合适用法律的规定,并且应满足北京市颁发的食品卫生防疫指南标准及北京市疫情防控相关食品、运输、餐饮等防疫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有关中国法律和法规;

(3)投标人应具有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2 财务要求

(1)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

(2)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投标人提供相关承诺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3 业绩要求

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应提供至少1项单项合同100万元及以上或同一框架合同中订单累计金额100万元及以上食堂原材料采购业绩。

注:业绩证明文件应附相关业绩列表(标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货物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时间),并提供至少包含合同封面页、货物名称页、合同金额页(对于不显示合同金额的框架协议,需提供每一笔订单的金额页、签章页及其他关键页复印件)、双方签字盖章页。

3.4 信誉要求

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公示期内,以开标当日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3.5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无行贿犯罪记录声明:投标人出具2022年1月1日至今的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的声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承诺所提供的所有食材均可追溯、不提供三无产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法》的要求(需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有冷链配送能力,须提供承诺函。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0日17: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下同)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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