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财务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4项目编号:701
项目名称:2025年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财务代理项目
预算金额:400.0(万元)
最高限价:400.0(万元)
采购需求:第一包:为城关区725户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第二包:为城关区725户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第三包:为七里河区630户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第四包:为安宁区370户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第五包:为西固区300户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第六包:为红古区150户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第七包:为永登县420户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第八包:为榆中县460户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第九包:为皋兰县90户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第十包: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30户符合条件的“个转企”企业提供财务代理服务。第一包:72.5万元;第二包:72.5万元;第三包:63万元;第四包:37万元;第五包:30万元;第六包:15万元;第七包:42万元;第八包:46万元;第九包:9万元;第十包:13万元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同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资格审查环节“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投标文件中不需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预留比例100%,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者《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者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代理记账许可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会计师事务所不需要提供代理记账许可证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05-15至2025-05-21,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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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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