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沙湾市站候车厅便利店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6二、招商项目名称:沙湾市站候车厅便利店项目
三、招商条件: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总经理办公第13期会议纪要。
四、招商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沙湾市站候车厅便利店项目,共1处点位。经营面积约21平方米,最终面积以测绘报告结果为准,中商价不以面积的增减发生变更;经营范围为:便利店。现已具备招商条件。
2、项目资金来源:/。
3、项目地点:沙湾市站候车厅西侧靠墙居中处。
五、招商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六、经营业态:便利店。
七、合同期限:3年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有效续存的法人企业、自然人。须具备百货零售、便利店零售经营资质。
2.竞商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近三年内无犯罪和行政处罚;单位主体没有因过错、违约引发经济类诉讼案件,且单位负主要责任;
3.近1年内商业信誉良好,诚信守法,在铁路系统内没有竞商违规和合同违约行为,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
4.竞商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7.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
8.竞商人需缴纳10万元竞商保证金。
9.竞商单位或竞商单位法人(负责人)及具体相关联单位,目前未拖欠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包金或其他费用的。
九、技术要求(或服务要求或其他要求):
1.招商方提供项目场地,收取项目承包金。负责商家的审核、整体形象的把控、日常经营内容审查等监督管理。
2.中商方必须按照招商方的要求对经营网点的内部和门头进行建设、装饰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承担日常经营费用(水、电、暖、相关税费等)并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
3.中商通知书下发后5日内完成商家施工资质审核、与车站沟通对接,10日内完成安全协议(三方、安全管理、施工)签订工作,7日内完成审核施工人员信息(车站、派出所)工作,15日内完成现场施工(含动火申请办理7天)工作,3日内完成开业准备、完工验收(车站、公安、消防)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第40日计费(其中工期合计15天)。
4.竞商人要对标服务优质、管理规范、价格合理的品牌连锁企业门店,承诺参与竞商项目与对标门店“同城同质同价”,竞商人要在招商文件内明确对标企业门店名称、价格标准(常规商品不少于20种),或店内常售商品需与同区域商品价格保持一致,不得擅自提价,并将相应条款纳入合同。
5.为了推进客站商业经营管理信息系统(ERP)建设,确保中商方与招商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推动“保底租金+经营提成”合作方式的经营模式,中商方需承诺在ERP系统建设时无条件配合招商人相关工作,并将相应条款纳入合同。
十、竞商报名及招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商文件领取时间:自2025年5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5月26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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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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