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热电配套供热基础设施项目5#中继能源站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19本招标项目西南热电配套供热基础设施项目5#中继能源站设计项目已由榆林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2504-610836-04-05-426748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榆林市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榆林大道与科创一路交叉口东侧(沙河路派出所西北)。
2.2工程规模:建设5#中继能源站及相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8919平方米,供热能力600万平米,供热区域为整个科创新城。
2.3项目投资总额:22178万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设计估算190万元);
2.4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西南热电配套供热基础设施项目5#中继能源站设计项目;标段编号:E6108003536t9i7p4xmc001;标段类型:设计;
2.6招标范围:标段1:西南热电配套供热基础设施项目5#中继能源站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详细设计工作及相关技术服务,并编制相应的竣工资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西南热电配套供热基础设施项目5#中继能源站设计项目: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无】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无】及以上执业资格。
本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以以下内容为准:
(1)投标人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2)投标人需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3)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证书(如联合体投标的,拟派设计负责人需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在册人员)。
(4)财务要求: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至2023年或2022年至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三年的需提供已出年份的审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出具。
(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拟派设计负责人信息应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可查询,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可查询。且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如联合体投标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满足):
①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②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设计)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⑤被列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⑥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wenshu.court.gov.cn/)。
(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相关工作范围;②组成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人),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3.2标段名称:西南热电配套供热基础设施项目5#中继能源站设计项目: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年05月19日18时00分至 2025年05月26日12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9日13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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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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