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中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二期检测监测服务的招标公告

2025-05-20
一、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编号:WZF

三、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四、项目名称: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中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二期检测监测服务

五、采购内容:

序号

标项内容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1

温州市龙湾区海城街道中星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标准厂房建设工程二期检测监测服务

142万元

970070元

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基坑监测、其他专项检测等,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温州湾新区、龙湾区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供应商参加国有企业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国企采购活动;

4、本项目特殊资格条件:

检测资质同时具备4.1款资质条件和4.3款资质条件或4.2款资质条件和4.3款资质条件。

4.1 新版资质条件:投标人具备检测综合资质;或投标人具备检测专项资质(包括地基基础专项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专项检测资质、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专项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及限制要求里必须有与招标范围内相对应的参数。

4.2原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4.2.1项和4.2.2项资质。

4.2.1投标人具备检测专项资质(包括地基基础工程检测资质、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及限制要求里必须有与招标范围内相对应的参数。

4.2.2投标人具备见证取样检测(通用)资质或见证取样检测(房建)资质,且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资质认定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附表上批准的计量认证范围及限制要求里必须有与招标范围内相对应的参数,必须包含以下类别:粗集料(或石子)、细集料(或砂)、水泥、混凝土、金属材料(或钢筋)、沥青、土工合成材料、防水材料、管材等。

4.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

4.4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4.5投标人须在温州设立土工实验室并取得计量认证证书。

4.6浙江省外投标人必须持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接受 联合体投标。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家数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并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责任分工;②联合体投标的,以专项检测单位作为牵头单位,并由牵头单位委派的项目负责人。

6、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按照原标准核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有效期届满的(有效期至2025年5月31日),则原资质证书自动作废;如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文按照原标准核发的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在投标截止日有效期延期仍有效的,则原资质证书有效。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6月6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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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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