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油气田天然气研究院2025年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成都分站高压检定能力建设工程时间测量系统招标公告
2025-05-20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天然气研究院2025年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成都分站高压检定能力建设工程时间测量系统物资公开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物资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天然气研究院2025年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成都分站高压检定能力建设工程时间测量系统物资公开招标。
2.2 项目概况:西南油气田天然气研究院国家石油天然气大流量计量站成都分站高压检定能力建设工程时间测量及配套软硬件系统1台。本项目技术文件已确定,资金已落实,现已具招标条件。
2.3 招标范围:详见下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技术要求 |
最高总价限价 (万元/不含税)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时间测量及配套软硬件系统(物资编码:22992201A45050302) |
详见技术文件 |
mt法天然气流量标准装置 时间测量及配套软硬件系统技术规格书 |
342.00 |
套 |
1 |
注:1)、本次招标采购结果将发布为西南油气田管理目录,目录有效期为一年,仅适用于本项目采购计划的实施;
2)、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需进行分项报价,分项明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规格书中<供货范围及界面>所列物资明细、投产试运行备品备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投产运行两年备品备件(费用不包含在投标总价内),未提供分项明细报价则投标将被否决。
标包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包。
商务计价方式:人民币,投标价为货物到达招标人指定地点的全部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供货范围内的物资总价、系统集成费用、试验检验费、投产试运行备品备件费、包装费、物资二维码填写、制作和安装费、资料费、运杂费、运输保险费、现场安装吊装费、调试费、投产保运服务费、培训费等所有费用以及合同中明确应由投标人承担的所有义务、责任和风险等,不含增值税。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342万元(不含税,税率暂定13 %,限总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将予以否决。
2.5 交货地点:四川省广安市。
2.6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下达后360个日历日内完成设备生产交付至指定地点,不满足以上时间交货期的投标将被否决。
注:中标人未按投标交货期交付货物,每逾期1个日历日,应向买受人支付迟延交付部分货款金额1%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超过延迟交付部分总金额的30%。逾期15日仍不能交付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进行追责,情节严重的将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中止其准入交易权限。
2.7 质量标准:满足现行法律法规、行政主管部门和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及其上级单位相关规定,符合项目适用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2.8 技术要求:《S202203600E0-0000-9990-GT-SPC-0002-00_0_mt法天然气流量标准装置 时间测量及配套软硬件系统技术规格书》、《油气田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实施细则》、《基于数字孪生应用的气田集输及储气库地面工程数字化交付技术要求(试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本项目:仅允许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3 资质要求:
投标人生产或外购的防爆机柜须取得并提供防爆合格证,并且符合天然气危险场1区使用要求。
*3.4 技术要求:
投标产品须满足技术规格书第一部分第1条<范围和总体要求>、第5条<供货范围及界面>、第6条技术要求>的条款要求。响应方式为:投标人应对照需响应的条款逐条说明其资质、证书、投标产品参数等,不能以“满足”、“同意”、“优于”等笼统语言进行响应。
若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的要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
*3.5 业绩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5年成功应用(合同签订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不少于1项类似业绩。类似业绩:运用于天然气实流检定站点的快速换向和时间测量系统。
业绩证明材料:一个合同为一项业绩,业绩证明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扫描件、对应增值税结算发票。合同至少应包含合同封面、物资名称及规格型号、数量、签字印章等关键信息;发票扫描件至少包含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关键信息。证明文件中须体现项目名称、规格型号、工况条件、主要技术参数等要素,若合同中不能体现上述信息,则须提供其他用户证明或相关技术证明资料。
*3.6 财务要求:
*3.6.1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6.2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近两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由于成立时间的原因而不能提供完整的一个年度的财务报表,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
*3.7 信誉要求
*3.7.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7.2 投标人2022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若投标人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以及分公司质量监督检查中,存在较大及以上质量问题、事故,其投标资格将被否决。
*3.7.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7.4 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7.5 对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以上3.7.1-3.7.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7.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8 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针对本招标标的物的专项质控方案。
②投标人须承诺在质保期内,免费提供技术支持、售后服务及免费更换存在质量问题、技术缺陷的部件。
③投标人须承诺:若成为中标供应商,将按照招标人与设计技术文件中关于数字化交付的相关要求执行,在物资交货时同步提交合格的数字化交付成果,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数字化交付的其他工作。
④投标人须按照附件<履约承诺函>格式进行履约承诺。
如果技术规格书中投标人资质、业绩、应提供的证书等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不一致的,则以“投标人资格要求”为准。如果投标人不满足任一投标人资格要求“*”条款将被视为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5月27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5年6月12日08时5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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