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鞍钢集团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木质固定家具供货及安装项目谈判采购公告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21
1.5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6采购方式:谈判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提供鞍钢集团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图纸及招标清单中涉及到的所有木质固定家具产品、运输、安装、保修等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服务,及对固定家具进行深化设计并出具图纸(含效果图),与医院各科室对接确定家具使用需求并进行调整(如柜体分格、抽屉储物柜数量和位置、强弱电点位数量和位置)等,具体内容以设计文件和采购清单为准。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包号

包名称

最高限价(如有)

最高限价单位

计划工期

建设地点

01

鞍钢集团总医院门急诊综合楼新建工程项目木质固定家具供货及安装项目

961290.80

合同签订后且在甲方通知供货并支付排产款后60日历天完成生产安装

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

备注

01:若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应提供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2023年或2024年(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内至少1个(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不少于80万元的类似木质类固定家具的采购及安装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合同金额页以及体现合同销售产品的内容页。

(4)信誉要求: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其他要求:供应商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因执行通用技术集团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通用技术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5月21日 09时00分到2025年05月27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