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新疆公司清能分公司所属场站明阳风机备件框架协议招标(非集团框架部分)招标公告
2025-05-20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能分公司所属场站明阳风机备件框架协议招标(非集团框架部分)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洁能源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疆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清能分公司所属场站明阳风机备件框架协议招标(非集团框架部分)
2.4 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白杨河风电场位于新疆吐鲁番托克逊县小草湖收费站往吐鲁番方向8公里处;布尔津风电场位于新疆阿勒泰地区布尔津县以西20公里处。
2.6 招标范围: 本次以框架协议方式采购明阳机组备件,主要包括编码器、电磁阀、蓄能器、主断路器等164项风机备件,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清单。
框架协议有效期: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一年。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备件单价保持固定不变,招标文件中载明的数量仅为预估量,不作为合同价格计取的依据,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招标人不承诺实际采购数量,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风险,招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若华能集团公司发布本项目中某一物资备件框架协议,则执行华能集团公司框架协议,本项目对应物资备件框架协议终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明阳风机备件供货合同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万元,须提供合同业绩扫描件(含首页、能体现供货范围、供货风机、签订日期、签字盖章页等),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条件: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27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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