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泰市2X6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监理(剩余部分)招标公告
2025-05-21新泰市2X6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已由泰安市·新泰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新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资料准备完毕,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泰市2X6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改造工程监理(剩余部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新泰市。
2.2工期要求:360日历天。以招标人开工通知为准。
2.3建设规模:拟建新泰市2X6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改造工程(剩余部分),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监理招标控制价为160万元,监理费费率0.50%。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及附属工程施工和保修阶段的监理工作(含相关服务),执行“三控制”(质量、投资、进度控制)、“三管理”(合同、信息、安全管理)、“一协调”(协调业主和承包商关系)的原则;
2.5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6 标段编号:XT-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投标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师资格,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省建设厅《山东省工程项目监理机构建设标准》(鲁建发[2009]3号文)等规定,跨市(地)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只能承担一个工程项目;本市监理企业投标拟派项目总监承担的在建工程项目不得超过三个(含三个),但需提供同期服务的所有建设单位的书面意见,投标方为有效。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4投标人须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异常经营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领取
4.1领取时间:2025年5月22日至2025年5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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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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