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运输服务项目框架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2025-05-21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运输服务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公告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现拟组织开展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运输服务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工作,公告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此项目进行报价响应。对此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照本公告的要求的时间和办理方式获取采购文件参加报价。
详细内容如下: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运输服务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
1.2 采购人: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运输服务项目框架
集中采购机构: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1.3采购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
1.4业务类别:服务类
1.5资金来源:自筹
1.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7采购模式:框架采购
1.8框架协议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1.9框架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
(1)框架协议期内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c.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2)框架协议期届满时
a.供应商实际采购量在标的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
b.供应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的80%,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不超过半年。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的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
c.延长期内,供应商被取消成交(分配)资格的,该供应商的剩余份额不再执行。
1.10履约说明:
(1)业务委托方式:合同有效期间,甲方凭借经惠州市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企业系统审批的订单向服务商下达服务订单。
(2)考核机制:
a.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实际履约时间超出承诺履约时间,影响需求单位的服务质量累计达3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b.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拒绝履约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
c.如被分配的成交供应商发生服务质量问题但未造成重大影响的累计达2次,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发生服务质量问题导致出现重大质量事故风险的,则需求单位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向成交供应商追偿损失。
(3)退出机制:如非不可抗力因素,成交供应商放弃或无能力承接的,直接退出框架协议。
2.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及采购范围
2.1 标的(标包)划分情况如下: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预计金额 (万元,含税) |
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成交人数 |
成交比例 |
采购保证金(万元) |
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运输服务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 |
DF-F-25-03-24-01-0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运输服务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 |
57.6 万元 (含税6%) |
100%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3月31日 |
1 |
100% |
不收取 |
说明:本项目共1个标的。
2.2 采购范围: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标包编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范围 |
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运输服务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 |
DF-F-25-03-24-01-01 |
惠州市惠电综合服务有限公司2025-2026年食材配送运输服务项目框架公开竞争性谈判采购(二次采购) |
为2025-2026年食材配送运输服务项目提供符合业务需求的冷链车,配送服务在惠州市范围,服务时长包含工作日及应急情况配送,工作日:上午4点到11点、下午2点到5点,应急情况配送包括周末或法定节假日等,随车司机或其他人员需配合完成现场食材检验验收工作,每天至少安排2辆配送运输车辆,具体工作内容以甲方要求为准。 |
3.供应商资格要求
通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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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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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供应商必须完成供应商注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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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采购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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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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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供应商未被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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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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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供应商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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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报价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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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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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用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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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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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具备有效期内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标的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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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具备自有冷链车【冷链车辆持有人是供应商,需提供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车辆照片需清晰可见车牌号码】 |
4.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4.2.1获取开始时间:2025年05月21日17时00分00秒。
4.2.2获取结束时间:2025年05月26日08时30分00秒。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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