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北方公司包头达茂旗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静止同步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公告
2025-05-21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北方公司包头达茂旗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静止同步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北联电达尔罕新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
2.3 标段划分: 华能北方公司包头达茂旗火电灵活性改造消纳新能源项目静止同步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招标
2.4 交货地点: 包头市达尔罕茂明安联合旗达尔汗苏木,现场车板交货。
2.5 交 货 期: 技术协议签订后75日内完成供货,具体开始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采购3套35kV静止同步调相机及其附属设备,补偿容量为-35~+35Mvar,包括设备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协助验收、单体试验、涉网试验等。
具体范围见招标技术规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①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②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③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④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⑤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⑥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应提供静止同步调相机仿真效果证明报告。
②投标人应承诺交货时在第三方机构完成成套设备的试验,并提供静止同步调相机第三方委托试验报告(提供承诺函)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5月28日17时00分止。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此项目登录后查看联系方式
相关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