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汉沽海洋环境监测站配套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建设、路面硬化处招标公告
2025-05-21项目编号:DFR
项目名称:汉沽海洋环境监测站配套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建设、路面硬化处理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1457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9.1457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本项目为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洋中心(自然资源部天津海洋预报台)(原国家海洋局天津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汉沽海洋环境监测站配套建设项目-设备基础建设、路面硬化处理工程,具体内容详见采购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完成施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标明本企业规模。中小企业划分请参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对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同时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的将不予以认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将不予以认定。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需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以供审核。3)供应商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需在投标时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以供审核。4)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进行核查,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如发现供应商提供的资质证书存在虚假或不符合要求的情况,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或解除合同,并追究其法律责任。5)本项目应配备项目经理1名,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项目经理的资质审核应按照以下流程和标准进行:(1)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时提供项目经理的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及原件备查;(2)项目经理的资质需经采购人审核确认;(3)项目经理需在项目实施期间全程在岗,如需更换,需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并获得批准。6)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或2024年度财务报告。B.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7)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费证明。8)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9)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供应商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若无法定代表人,需由企业负责人提供授权、签字或盖章)。10)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投标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5月22日 至 2025年05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500.0 元(人民币)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0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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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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