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2.项目名称:前海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项目 3.项目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 5.采购需求:
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需求(服务需求) |
备注 |
前海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项目 |
1 |
项 |
根据《深圳市历史风貌区和历史建筑保护办法》,历史风貌区保护规划包括下列内容:(一)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点和存在问题;(二)确定保护原则和保护内容;(三)确定保护范围,包括核心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界线,制定相应的保护控制措施;(四)提出保护范围内建筑物、构筑物和环境要素的分类保护整治要求,对历史建筑进行编号,分别提出保护利用的内容和要求;(五)提出延续继承和弘扬传统文化、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容和规划措施;(六)提出改善交通等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居住环境的规划方案;(七)提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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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以及《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原件备查);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公司(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7.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非法转包分包。 9.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投标人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同时提供投标人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格式见-投标文件格式)。 10.投标人承诺“本单位(公司)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11.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编制单位甲级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06月04日(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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