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2027年大客车汽配材料采购项目(标包2)标包2:变速箱、离合器、盆角齿采购公告
2025-05-22(一)项目编号:CF2
(二)项目名称:2025-2027年大客车汽配材料采购项目
(三)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2027年6月30日。
(四)招标内容及需求:
标包号 |
采购单位 |
标包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含税) |
标包1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交通站场中心 |
底盘件 |
1批 |
12,891,700.96 |
标包2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变速箱、离合器、盆角齿 |
1批 |
909,295.86 |
标包3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交通站场中心 |
轴承件和传动皮带 |
1批 |
1,000,475.66 |
标包4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底盘专用阀 |
1批 |
8,652,796.59 |
标包5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悬挂系配件 |
1批 |
5,686,380.00 |
标包6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发动机件 |
1批 |
339,334.50 |
标包7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转向系配件 |
1批 |
7,656,151.87 |
标包8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钢材类 |
1批 |
1,103,702.91 |
标包9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盘式制动器适用配件 |
1批 |
14,088,608.16 |
标包10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交通站场中心 |
电器件 |
1批 |
9,797,838.44 |
标包11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交通站场中心 |
空调配件 |
1批 |
1,711,597.56 |
标包12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橡胶件 |
1批 |
1,728,776.26 |
标包13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电器维修件 |
1批 |
948,294.60 |
标包14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交通站场中心 |
杂项、螺丝 |
1批 |
6,110,896.32 |
标包15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交通站场中心 |
车厢件 |
1批 |
5,421,084.04 |
标包16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玻璃 |
1批 |
4,463,679.00 |
标包17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车厢座椅维修、配件 |
1批 |
2,253,973.48 |
标包18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空气压缩机配件 |
1批 |
7,044,841.82 |
标包19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三滤配件 |
1批 |
1,984,843.88 |
标包20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车用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 |
1批 |
6,227,135.00 |
标包21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交通站场中心 |
工具 |
1批 |
815,979.05 |
标包22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交通站场中心 |
油漆 |
1批 |
4,455,595.87 |
标包23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轮胎修补与翻新 |
1批 |
1,382,018.00 |
标包24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汽车空调冷媒 |
1批 |
946,013.32 |
标包25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交通站场中心 |
工业碎布 |
1批 |
475,465.85 |
标包26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交通站场中心 |
低压电池 |
1批 |
7,677,255.00 |
标包27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275轮胎 |
1批 |
28,717,656.00 |
标包28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大规格轮胎 |
1批 |
5,072,022.00 |
标包29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 |
小规格轮胎 |
1批 |
13,839,263.00 |
标包30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交通站场中心 |
其他油、液 |
1批 |
8,604,843.35 |
标包31 |
运输分公司、巴士集团、交通站场中心 |
润滑油 |
1批 |
4,640,669.19 |
合计 |
176,648,187.54 |
注: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保证具体采购量,使用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采购,按实结算。
2.本项目设置多个标包,投标人可对其中一个或几个标包进行投标,可兼投兼中。标包为最小投标单位,合格的投标人应对标包内所有招标货物和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标包内部分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报价。
3.交货时间:按使用单位要求,供货计划内的72小时内交货(以具体约定时间为准)。计划外的急件原则在4小时内送达。中标人须按《投标分项报价表》的预计采购量进行备货,中标人不得以无货或型号不符等理由拒绝供货。若中标人未按使用单位合理的交货时间内进行供货的,且使用单位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及合理货期进行购买的,则使用单位将自行购买,其中产生的差额则由中标人承担,并从相应的货款中扣除相应的费用。
4.使用单位有权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对占各标包最高限价金额的5%的货物进行采购试用。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除特别说明外,适用于所有标包)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分公司投标的,需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总公司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或投标产品生产制造厂商授权的销售机构或采购单位在用车型(具体车型详见《投标分项报价表》)整车厂家授权配套的材料经销商(不接受售后服务站授权),生产制造厂商投标须提交标包内至少一种产品为自身制造的书面声明(见《制造厂商声明函》),非生产制造厂商投标须提交标包内至少一种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或整车厂家出具的授权书或产品销售(代理)的相关证明文件(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须明确有效的授权期限,至少至投标截止当天有效)。(适用于标包1-12,14-24)
(三)必须是投标产品的生产制造厂商,须提交标包内所有产品为自身制造的书面声明(见《制造厂商声明函》)。(适用于标包26-31)
(四)投标人必须有三类或以上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备案(不含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不含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提供《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表》。(适用于标包13)
(五)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以招标人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则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招标人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
(六)投标人承诺在过往三年内没有因违反合同约定而被采购单位及其下属子公司终止合同(提供《资格声明函》)。
(七)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资格声明函》第4点内容进行评审)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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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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