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中国电力建设长丰县县城城市防洪及排水排涝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EPC)钢坝采购项目竞价公告

2025-05-23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材料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合页旋转钢坝

21m*1.5m

1

详见附件护城河拦蓄构筑物改造工程图纸

2

合页旋转钢坝

25m*1.5m

1

说明:
1、实际供货数量以需方提供的供货计划为准,具体结算数量按现场实际交货并经检验合格的数量计算。

2、实际供货数量可能与合同数量存在差异,供方不能据此向需方提出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价款、税金、售后服务以及市场价格涨跌等费用,货物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货物的试验、检验、测试等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
以使用项目实际订单为准,收到通知后 5 天内到货。

3、交货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水湖镇护城河拦蓄构筑物改造工程施工现场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或要求:
详见附件护城河拦蓄构筑物改造工程图纸,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且满足设计图纸要求。

5、质保期:
质量保证期为 24 个月,自甲方工程完工验收之日起计算。

6、结算及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采购人以银行转账或一年期以内(含一年)的商业汇票、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信用证、反向保理等支付方式向供应商支付货款。

(2)预付款:无
(3)付款规则:成套钢坝安装完成后将所送货物的送货单(供货方保存联)汇总后向采购人指定人员提交对账清单,对账无误,双方确认后,供应商持本期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材料结算单》到采购人办理结算款,20 个工作日内向供应商支付结算款的 90%,整体工程完工验收后 20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款的 97%,剩余 3%作为质量保证金,质保期为 2 年,期满 30 日内质保金由采购人方扣除因材除料质量问题而发生的费用后一次性返还。

7、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具有相关生产资质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提供具有相关销售资质的营业执照,且其代理的生产厂家须满足第 1 条生产厂家资格条件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必须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采购项目的授权代理书。

(3)供应商需提供相关产品的合格证或检测报告。

(4)供应商应具有图纸(详见附件护城河拦蓄构筑物改造工程图纸)所示产品3 个或 3 个以上业绩,且签定单个合同金额在人民币 50 万元及以上。(提供清晰完整的供货合同扫描件)。

(5)供应商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不接受联合体响应。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单位参与;即使法定代表人不同,母、子公司也不可同时参与。生产厂家及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获得生产厂家授权的多家代理商可同时参与。

8、响应文件要求:
依据附件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并签字盖章提交;经修正后的价格偏差超过 20%的响应文件、报价不完整的响应文件被否决。

9、成交确定原则:
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优。

10、报价有效期 60 天。

三、采购方式
竞价方式采用:二轮报价方式。

四、竞价文件的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5 年 05 月 28 日 15 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获取公开竞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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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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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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