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工伤预防能力建设全流程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
一、招标条件

受长春工程学院的委托,现对工伤预防能力建设全流程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进行招标。资金来源自筹,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其进行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与竞争性磋商范围

2.1项目名称:工伤预防能力建设全流程数字化服务采购项目;

2.2采购预算:¥495,796.00元;

2.3磋商范围:拟对长春市应急管理局的“2025年长春市矿山、机械制造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进行投标,如果中标后对该项目的工伤预防能力培训全流程数字化服务进行采购;

2.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三个月内完成全部培训工作;

2.5服务地点:长春工程学院;

2.6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省级行业标准,优质服务。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资金、技术、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 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若供应商为2024年以后注册成立的公司,即需提供一份银行资信证明。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

3.3供应商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

3.6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磋商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29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磋商文件:

4.2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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