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西门喷泉防水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3项目名称: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5年西门喷泉防水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元):237490.54 元(贰拾叁万柒仟肆佰玖拾元伍角肆分)
最高限价(如有):237490.54 元(贰拾叁万柒仟肆佰玖拾元伍角肆分)
采购需求:本工程为西门喷泉防水改造项目,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银川市西门入口,主要改造内容为更换四个排水阀,一个给水阀,维修五个下水井。填埋四个高压喷泉坑。更换一个配电柜。重新给喷泉水池做防水、铺瓷砖等部位的防水改造工程。(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2.2 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2.3 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2.4 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且同时具有 市政公用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6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
3.7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8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以下任一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税收违法黑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
注:3.3~3.5条款投标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采购文件资格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请于 2025年5月23日至2025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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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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