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局部区域水电维修整治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23项目名称: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局部区域水电维修整治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953,004.00元
采购包1(福建商学院鼓楼校区局部区域水电维修整治工程):
采购包预算金额:953,004.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953,004.00元
谈判保证金: 9,00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1-1 |
B08990000-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修缮 |
鼓楼校区局部区域水电维修整治工程 |
1(项) |
否 |
详见招标内容及要求、工程量清单及编制文件 |
953,004.00 |
建筑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经采购人确认,本采购包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3)供应商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注:拟派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供应商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9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本项目,按照财库[2019]18号文所附品目清单执行。
绿色建材:适用于本项目。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05-23 至 2025-05-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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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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