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总岗山水库灌区改造工程EPC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231.1本招标项目洪雅县总岗山水库灌区改造工程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洪发改〔2024〕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洪雅坤元农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洪雅县东岳镇、槽渔滩镇、柳江镇、将军镇、余坪镇、止戈镇、中保镇、中山镇。
2.3总投资:2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施工期设计配合及技术服务工作;施工:包含但不限于预算清单编制、施工图纸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范围、参加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配合工作等内容。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其中设计30天;施工330天)。
2.6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满足施工需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设计单位: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0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均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联合体资质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职责分工予以认定。(4)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2家);(5)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本单位的名义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6)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均由牵头人负责,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5月26日至2025年05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06月17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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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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