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采油厂2025年野营房维修采购公告
2025-05-27项目名称: | 第十采油厂2025年野营房维修 |
项目概况: | 1.1项目名称:第十采油厂2025年野营房维修; 1.2项目编号:2025; 1.3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修理内容为第十采油厂所属单位的野营房维修、维护等,维修内容为:野营房的门窗、地面、电路、保温层、防护板、吊装挂件、床铺、水柜、灯具、工具架、防腐。维修服务的涵盖范围,包括野营房维修内容的安装、拆除、维修、电工作业以及吊装作业等服务项目。预计维修费用25万元整(含税),具体维修内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定。谈判评审小组推荐综合评分排名第1名的服务商为成交服务商。 1.4项目实施地点: 第十采油厂所属单位; 1.5计划投资:人民币25万元(含税); 1.6实施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25年12月31日; 1.7非招标采购范围: 第十采油厂所属单位的野营房维修、维护等,维修内容为:野营房的门窗、地面、电路、保温层、防护板、吊装挂件、床铺、水柜、灯具、工具架、防腐。预计维修费用25万元整(含税),具体维修内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确定。 |
项目单位: | 大庆油田第十采油厂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2.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2服务商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服务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 2.3服务商须具备: 2.3.1厂房:在大庆市具备固定厂房,维修厂房通体面积(单层、中间无隔断整体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谈判文件中需提供厂房的经纬照片(自动生成:经度;纬度;地址;时间)】 2.3.2人员:须具备1名“低压电工作业”人员,1名“焊接与热切割作业”人员,1人多证按1人计算(服务商须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原件扫描件)。 2.3.3设备:服务商的维修厂区内(含厂房内)须具备以下设备设施:切割机。(须提供设备清单及设备照片扫描件,并提供以服务商名义购置的设备发票扫描件)。 2.4服务商须承诺:于谈判当日前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没有欠薪及员工上访讨薪等不良记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存在法律法规或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或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规定的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2.5服务商须承诺:(1)本次谈判提供评标资料全部真实准确;(2)同意接受业主或合同签订人在合同签订前进行现场核验厂房、设备、人员、业绩、资质证书等,如果核验结果与谈判响应文件不符将放弃成交人资格;(3)服务商对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的厂房或设备,在本项目有效期内,保有唯一使用权。谈判响应文件中如有不同服务商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中存在异常一致内容,包括厂房、设备等影像资料所体现的客观事实雷同,视为围标串标,涉及本行为服务商的谈判将被否决并按照《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服务商失信行为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处理;(4)、服务商须承诺能够到甲方设备现场维修设备;(5)、服务商须承诺质保期至少12个月。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3.谈判文件的获取 3.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自2025年05月27日17时00分至2025年05月30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下同)。 3.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
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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