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方城县澧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2025-05-27
方城县澧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方城县澧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已由方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复文号:方发改(2023〕183号,项目代码:2308-411322-04-01-941600,招标人为南阳市生态环境局方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方城县澧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勘察设计
2.2 项目编号:N4113221322000012
2.3 资金来源:中央生态环境资金及地方政府财政资金
2.4 项目概况:澧河上游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治理段总长20.98公里。其中,建设生态缓冲带4.165公顷,生态护坡18.3公里,河道水生态修复面积1.5公顷,截污管道1.9公里等相关工程。
2.5 建设地点:方城县拐河镇澧河及支流流域
2.6 招标范围:项目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等。
2.7 服务周期:30日历天
2.8 质量要求:成果文件必须满足国家、省、市、县相应规范及各类规划要求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提供有效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企业为其缴纳有效的社保证明;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 2022、2023、2024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份的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3.5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投标人需提供规范的信用报告和《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下载。在河南省注册的市场主体仅需提供规范的《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版专项信用报告》,无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专项信用报告应通过“信用河南”网站(https://credit.henan.gov.cn)下载。上述信用报告的生成日期为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日内。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承诺对象包括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格式自拟,若承诺不实,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 自行负责;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填报上传市场主体库信息为准,过期更改的市场主体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开评标现场不接受市场主体库信息原件。市场主体库上传信息必须内容齐全,真实有效,原件扫描件清晰可辨。否则,由此造成应得分而未得分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等情况的,由投标企业承担责任;
3.9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10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市场主体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招标文件获取和保证金缴纳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5月 28 日8:00 时至 2025年 6 月 24 日09:00时。潜在投标人可在会员系统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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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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