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一代系统数据治理及数据中台招标公告

2025-05-27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一代系统数据治理及数据中台项目

1.2招标编号:07(登录后查看)

二、招标内容

2.1 项目需求内容: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一代系统数据治理及数据中台项目(详细需求见第五部分用户需求书)。

2.2交货期:本项目应在承建单位入场之日起20个月内达到系统试运行目标。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注:招标文件中的“甲方”均特指招标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乙方”特指中标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5 投标人参加此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指因违法经营受到责令停产停业、较大数额(指200万元及以上)罚款等行政(含环保)处罚(以国家权威机构网站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

3.6 投标人未处于被标记为失信惩戒对象状态(以信用中国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状态(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查询的公开信息为准)、未处于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行政处罚期内(以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开信息为准);

3.7 投标人未处于被招标人列入供应商禁用或退出名单状态(以投标人收到招标人正式通知为准);

3.8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为同一人;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供应商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如上下级关系的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等)的;同一家供应商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对另一家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超过20%的;供应商的直接持股超过20%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同供应商(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指国有资本持股比例超过50%的)公司)被同一第三方公司(不含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绝对控股公司、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单位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值均超过20%的。

3.9 投标人具备至少一个数据治理或数据平台建设经验。(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内容需体现合同名称、签订双方名称、签订时间、主要服务内容以及双方签字盖章页)。

3.10 投标人具备CMMI3级及以上评估认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11 投标人经营情况良好,信誉良好,没有因违法、违规、违约等行为被政府部门明令禁止参与投标,不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或业务被接管、查封、扣押、冻结、破产清算状态,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或对企业经营有重大影响的高级管理人员未被列入失信人员名单(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3.12 投标人承诺董监高及投标相关人员与招标人员工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招标人员工在投标人公司无任何股份持有或他人代持有关系,否则投标人应承担相应责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3.1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3.14 投标人之间存在强关联关系不得参与投标(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调整投标人资格要求。

以上所有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以上承诺一旦发现投标人违反上述资格要求或提供虚假文件,将取消投标或中标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投标文件递交

4.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05月27日起至2025年06月04日17:00(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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