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阳区、海棠区环卫项目非机动车辆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71、项目名称:吉阳区、海棠区环卫项目非机动车辆采购
2、项目编号:(登录后查看)
3、采购预算:¥1,979,000.00元
4、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5、交付日期:中标后10日内,将车辆运送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工作。
6、质保期:1年。
7、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资格与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支持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相关扶持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①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资格承诺函);
3.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资格承诺函);
3.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约能力承诺函);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提供声明函);
3.6、具有良好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记录查询承诺书);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函);
3.8、供应商可以是设备生产商或其代理商,如代理商参加投标时应取得设备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且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代理商投标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原件);
3.9、本项目接受不联合体投标。
三、采购信息发布媒体
(登录后查看)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1、时间:2025年05月28日至2025年06月04日(9:00~12:00,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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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手机:13718064756(微信同号)
电话:010-83551561
邮箱:kefu@gdtzb.com
QQ:157167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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