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水西院区2025年度二次纯末端过滤器滤芯及消杀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28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水西院区2025年度二次纯末端过滤器滤芯及消杀项目

(二)项目编号:BH-YZXZ(登录后查看)

二、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

包号

项目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价格

1

水西院区2025年度二次纯末端过滤器滤芯及消杀

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滤芯更换及管路消杀(具体情况以签订合同为准)

12.83万元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和《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中小企业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和《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4.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的截止时点为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复印件或磋商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和2024年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5月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并加盖单位公章。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截至磋商之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供应商须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若法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参与磋商声明函,格式自拟。

五、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方式及文件售价: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5年5月28日至2025年6月4日(每日北京时间上午09时30 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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