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机务段站段管理项目、济南机务段聊城段区换热站设备及聊城段区浴室空气热源泵购置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29
1. 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济南局集团公司济南机务段站段管理项目、济南机务段聊城段区换热站设备及聊城段区浴室空气热源泵购置项目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济南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机务段,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共9个包件:1.济南检修车间内电两用免维护充电机更新项目。 2.济南检修车间新增机车检修作业专用移动空调项目。 3.济南检修车间有线电动割胶机更新项目。 4.济南检修车间螺杆式空压机更新项目。 5.济南段区高压清洗机更新项目。 6.济南段区及聊城段区新增大功率豆浆机项目。 7.济南机务段食堂夹层锅更新项目。 8. 聊城段区换热站设备更新项目。 9. 聊城段区空气热源泵设备更新项目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共9个包件:1.济南检修车间内电两用免维护充电机更新项目。
2.济南检修车间新增机车检修作业专用移动空调项目。
3.济南检修车间有线电动割胶机更新项目。
4.济南检修车间螺杆式空压机更新项目。
5.济南段区高压清洗机更新项目。
6.济南段区及聊城段区新增大功率豆浆机项目。
7.济南机务段食堂夹层锅更新项目。                                                   
8. 聊城段区换热站设备更新项目。
9. 聊城段区空气热源泵设备更新项目。均不可拆包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3.1.1资质要求 3.1.1.1.潜在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1.2财务要求 3.1.2.1. 潜在供应商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报价为含税价格,结算时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1.3业绩要求 3.1.3.1.包件1设备为机车专用检修设备,供应商需提供所投产品具备适用于机车车辆的各种酸性、碱性蓄电池的充放电功能的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提供该设备近3年在铁路机辆系统业绩合同,并提供用户使用良好的证明(证明需提供使用单位电话)。须提供2023年之后 CNAS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附在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3.1.3.2.包件2、包件4、包件8、包件9供应商具备业绩证明材料,提供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同类项目业绩证明,业绩需同时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发票扫描件(提供可用于核验真伪的发票显示信息,需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上可查,开票时间要求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日期前30天);3.1.4信誉要求 3.1.4.1.潜在供应商信誉良好,供应的产品及同类产品不在国铁集团、济南局集团公司通报整改期限内,近三年无任何违法和重大违约行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
3.1.4.2.潜在供应商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查询方式: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应无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查询方式: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方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 creditchina.gov.cn/)查询,潜在供应商应提供相关信誉情况的证明材料;
3.1.4.3.潜在供应商的自然人股东、出资人或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济南机务段的一般工作人员,未聘任济南局集团公司机关部门及济南机务段的一般工作人员担任高级职务、业务代表。
3.1.5其他要求 3.1.5.1.包件1、包件2、需为设备生产厂家。其余包件接受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设备代理商需提供该产品品牌的授权代理证明且不得分包、转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 09:00至2025年6月4日 16:30(北京时间)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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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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