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信息

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公告

2025-05-29
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

1.2采购人:太行城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沙河分公司

1.3(登录后查看)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河北邢台沙河市。

本工程为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工程,包括对沙河经济开发区20条道路雨污分流改造,1、进行开发区临空经济区规四路、西二路、西四路、南二路、北二路、支一路、支二路等7条道路的雨污分流建设,涉及排水工程19370m、路面恢复272473m2,配套建设雨水提升泵站1座(规四路中段)、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四路与西四路交叉口);2、进行开发区东区北环路(经十四路-329省道)、纬二路(高铁-经八路)、纬四路(经三路-经七路)、经三路(329省道-纬二路)、经五路(329省道-纬二路)、经六路(沙河市长城玻璃深加工市场南端一纬三路)、经七路(329省道-纬二路)、经八路(329省道-纬二路)、经十四路(329省道—北环)、329省道(高铁-经八路)、明阳一路、明阳二路、329省道及北环路等13条道路雨污分流建设,涉及排水工程25717.5m,污水管清淤26346m、路面恢复419165.8m2。

现对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进行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采购。

2.2标段划分:1个标段。

2.3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沙河经济开发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提级扩能建设项目相关工程保险合同期限结束并对保险期限内所有理赔服务完成时止。

2.5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及规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企业,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保险公司或其分支机构;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许可证》;同一保险公司只能有一家分支机构作为唯一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采购。

(2)业绩要求:近3年内(2022年5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保单起保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1项工程险服务的业绩。

(3)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  /  。

(4)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2年5月1日至今)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供应商过去1年(2024年5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供应商自身的原因而使服务合同被解除。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影响采购公正性;

(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4)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被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或许可证,或吊销资质证书;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7)被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信息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

(9)被采购人或采购人上级单位在供应商信用评级中评为 / 级的;

(10)为同一标段的监理人或与监理人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与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法人或其任何附属机构;

(12)为本标段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运营机构或与该机构有控股或者管理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

3.3本次采购不接受 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询比采购者,请于2025年5月29日09:00至2025年5月31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开启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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